关于湖北和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及产品碳足迹审核报告的公示



根据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5)、《“十四五”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》(国发[2021]31号)等文件的要求,现将湖北和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及产品碳足迹审核报告公示,后续我公司将持续向公众(包括用户)公示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及碳足迹核查报告。

特此公示!


附件:1、湖北和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(点击查看)

2、湖北和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碳足迹审核报告(点击查看)

上一篇:湖北和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年度自行监测项目(4月月检)
下一篇:湖北和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 年度自行监测项目(3月月检)